Virginia Tech 弗吉尼亚理工 学术诚信政策及申诉指南

hti-usa 美国大学开除

弗吉尼亚理工学院(Virginia Polytechnic Institute and State University,官方缩写为Virginia Tech,又简称VT),坐落在美国东海岸弗吉尼亚州的黑堡(Blacksburg),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公立高等学府。学校专门制定了The Virginia Tech Honor Code作为大学学术活动的行为准则。每个就读于Virginia Tech的学生都有责任遵守荣誉守则,并维护校园的学术诚信环境。

01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学术违纪定义

1. 作弊

作弊包括故意使用未经授权的材料、信息、笔记、学术练习、辅助工具或其他设备材料。作弊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 在考试中,从未经授权的来源获取答案。这包括查看其他学生的考试内容,从另一个学生的试卷中获取答案,考试期间使用不被允许的教科书/学习表/计算器。与另一名学生一起完成一个需要单独完成的考试,从在线来源复制解决方案或解决方案手册,从之前参加过该课程的学生那里获得考试答案,或未经导师允许使用外部辅助工具(例如书籍、笔记、计算器、电子设备)与他人交谈。
  2. 在作业中,从未经授权的来源获取答案。未经授权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与另一名学生合作完成一个要求单独完成的作业,从在线来源复制解决方案或解决方案手册,使用商业论文公司的服务,购买家庭作业的答案集。如果学生不确定来源是否经过授权,应与讲师核实。
  3. 未经导师同意,让他人为自己进行研究或准备工作。
  4. 除非经课程导师特别授权,与其他学生合作完成指定的作业。学生应该假设所有作业均应单独完成,除非讲师明确表示。

2. 抄袭

抄袭包括复制语言、结构、编程、计算机代码、他人的想法和/或思想,并冒充/尝试冒充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抄袭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 逐字使用他人的话而不适当引用。
  2. 在没有适当引用的情况下转述他人的作品。
  3. 使用同义词库或类似的参考文献来替换来源使用的文字,然后将结果冒充为自己的作品。
  4. 试图因他人所做的工作获得学分,包括全部或部分从个人或其他来源获得论文。
  5. 未能以正确适当的方式引用学术练习中的源材料(印刷版或电子版)。

3. 伪造

伪造包括口头/书面不实陈述他人学术工作的部分。伪造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 伪造官方签名。
  2. 测试结束后更改考试答案。
  3. 更改实验室数据,使测量值看起来与预期值更加一致。
  4. 篡改影响学术记录的文件、伪造学生签名授权或伪造任何官方学术文件中的信息, 成绩报告、许可书、请愿书、添加/删除/撤销表格、身份证件卡或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任何其他官方文件。

4. 编造

编造包括捏造数据和结果,并记录或报告它们,或者提交伪造的文件或尝试提交此类文件的。编造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 发明/编造或伪造实验室数据。
  2. 制作虚假文件以借口缺勤。
  3. 修改其他机构的成绩单以获取未完成课程的转学分。

5. 多次提交

多次提交涉及未经作业的讲师授权,多次提交之前曾提交过的学分作业的部分/全部(包括口头报告),或尝试这样做。多次提交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导师许可的,在学期同一门课程/多门课程中提交同一篇论文以获得学分。
  2. 没有教师的许可,对在上个学期提交并已发表评分的论文或报告(包括口头陈述)进行修改 ,并将其提交以获取另一门课程的学分。
  3. 将一门课程中的小组作业视为自己的作业,并在另一门课程中使用它。
  4. 在重复的课程中提交相同的论文、作业、任务。

6. 共谋

共谋包括故意或企图帮助他人从事学术不当行为。共谋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1. 允许其他学生在考试或考试期间抄袭自己的论文。
  2. 向另一名学生提供上学期的课程材料。
  3. 未经导师许可以任何形式(例如纸张、照片、视频、录音等)分发测验或考试/测试问题或其他实质性信息。
  4. 在不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学术工作合作。
  5. 为其他学生参加测验或考试/测试。
  6. 在考勤表或学术记录上签署其他学生的名字。
  7. 在学术作业中使用其他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8. 故意与其他学生合谋或同意实施学术不诚实行为。

02弗吉尼亚理工大学违纪处理流程

1.师生决议

教职员工/讲师必须报告所有涉嫌学术不当行为的案件。如果被指控违反荣誉守则的学生以前没有过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教职员工/讲师可以选择获得学校授权后,与学生会面解决事件。不过不强制要求教职员工/讲师与学生会面。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师生决议处理,并将他们的案件直接转介给本科生荣誉系统部门(Undergraduate Honor System)。

如果教职员工/讲师或学生选择不参加师生解决过程,鉴于此特殊情况,案件将进入荣誉系统会议、听证会或行政会议。师生解决方案选项通常由五个不同的步骤组成:

  • 初步报告涉嫌违规行为
  • 教职员工和学生之间的会面如果学生以前没有违纪记录,教职员工/讲师可以决定通过师生决议单独处理案件。本科荣誉系统通常会安排一次会议并提供一名协调员。报告此事的教师、被举报的学生和协调人是本次会议的唯一参与者。以这种方式解决案件的诉讼程序是非正式的、非对抗性的。会议的目的是在教师做出决定之前审查和讨论指控。在这次会议上,学生还应该被告知指控内容并给予听取意见的机会。如果经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授权,特殊情况下,教职员工/讲师和学生可以在没有协调员在场的情况下会面。
  • 教职员工的结论与建议
  • 通知学生教职员工的建议
  • 学生选择1. 如果学生承认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并接受由教员/导师指定的处分,学生填写并签署表格后的10个大学工作日内,本科荣誉系统违规报告将会把表发送至本科生荣誉系统。在特殊情况下,本科生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可能会延长提交违反荣誉守则表格的截止日期。该表格将包含在案件卷宗中,至此案件结束。2. 如果学生在本科生荣誉制度违规报告表上注明他们不同意处分,否认发生不当行为,或要求与本科荣誉系统成员进一步讨论此事,教职员工/导师则需要在10个大学工作日内,提交本科荣誉制度违规报告表,和所有相关材料至本科生荣誉系统。在特殊情况下, 本科生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可以延长提交荣誉守则违规报告表和适用文档的截止日期。之后将由荣誉系统继续对案件进行裁决。

2. 本科荣誉系统程序

  • 收到报告并审查涉嫌事件
  • 与学生会面本科荣誉系统人员与学生会面(如有)收集信息。本次会议期间被指控的学生被告知事件经过作的报告。如果学生已经毕业或不在校园,荣誉系统将尝试联系学生,以便为学生提供与事件相关的报告。本科荣誉系统人员成员也可能会见其他了解案件信息的人。被指控的学生可以向本科荣誉系统人员提供可能可以澄清案件信息的人的姓名。如有必要会进行访问咨询。
  • 提交初步调查结果本科荣誉系统人员将完成一份报告,向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总结所有收集的信息和进行的所有访问。报告最后指出是否有足够的信息支持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如果建议的结论是存在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支持指控,主任将联系教职人员寻求更多信息。与院方成员协商后,如果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确定没有足够的信息,支持该指控,本科荣誉系统会创建一个事件文件并取消取消指控。如果有足够的信息支持指控,将召开听证会继续审理案件。
  • 安排听证会– 学校将确定听证会日期和时间,并至少听证会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各方预计出席的证人,所有证据、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如果被指控的学生不住校或不在校园附近,将提供电话会议和/或视频会议,让学生有机会参加听证会。– 计划出席听证会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将有机会在正式听证会之前参加预听证会。案件协调员和其他本科荣誉系统人员可以解释荣誉制度政策和程序,讨论听证小组如何工作,并协助准备听证会。参加预听证会不是必需的,但强烈鼓励这样做。
  • 举行听证会– 听证小组的功能如下:听取所有提供信息的人的意见,私下商议,根据听证会上提出的优势证据做出责任决定(通过简单多数投票),保证听证会作为教育听证会而不是对抗性程序,并且根据本科荣誉制度建议处罚(当学生被发现对学术违纪负有责任时)。– 学生可能让一名大学社区的成员担任自己的顾问出席听证会。顾问不得参与诉讼程序。顾问的作用主要为与被举报学生商谈。
  • 听证会小组决定的通知如果发现学生负有责任,通常在听证会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听证小组的决定和处分。听证小组的决定将发送给案件涉及的所有各方,包括学生、教师/导师、学生系主任、教职员工主任、院长和大学注册官。

3. 学生上诉听证会

被听证小组或学术委员会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学生,在收到听证会决定通知后有10个大学工作日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科办公室主任请求学术诚信上诉听证会。

可以批准上诉听证会的依据有四个

  • 出现原听证会调查时没有的新证据。此类证据必须是在调查之前或正式听证会期间无法获得的,而不仅仅是学生当时选择不分享的。
  • 程序违规。
  • 与违规行为不相称的处分。这些不是指学生不赞同的处分,而是与行为不符的处分或有先例。
  • 听证会责任认定与调查期间提供的事实不符。

为了使上诉听证会请求被视为有效,在书面上诉听证请求中必须引用一个或多个适当的上诉理由学生每个案件仅限一次上诉。

本科学术诚信办公室主任将评估上诉听证会请求,以确定是否有充足的上诉理由举行上诉听证会。如果上诉听证会获得批准,则将按之前的程序组成一个上诉听证小组。

上诉听证小组的成员将不同于最初的听证小组成员,并将从荣誉委员会中选出。上诉听证会中达成的决定是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