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律并没有本科学位。这是因为美国人认为,作为一名律师,需要掌握其他专业领域的知识,例如经济学。如果律师不了解经济学,就无法处理涉及经济案件。因此,美国的法学教育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本科阶段:在美国,法学专业并不设有本科课程。学生需要先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然后通过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进入法学院继续深造。这一阶段的学位是JD(Juris Doctor),虽然名称中含有“Doctor”(博士)一词,但实际上并非博士学位。JD学位注重考察学生的GPA、TOEFL和LSAT成绩,其中LSAT考试包含大量案例分析,对语言要求较高,对国际生来说可能有一定难度。
研究生阶段:美国允许国外学生通过学习了解美国法律,因此设立了只需一年就可毕业的LLM专业。LLM专业适用于已经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的国际学生,无需参加美国的LSAT考试。
博士阶段:JSD(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是法学专业的高级学位,申请者必须拥有LLM学位或JD学位,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的职业目标。
JD&SJD专业介绍
J.D.的全称为 Juris Doctor。美国的本科不设置法学学位, J.D.是全日制学制三年的 美国基础法律专业学位,并非学术上的博士学位。入读者须有本科学位,本科专业不限。在学期间需修满大约 90 个学分。三年期间教学基本上由普通法课程组成,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合同、侵权、财产、代理、民事责任及法律写作等; 选修课很多,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开 设的选修课大都在 100 门以上。按照美国律师公会(ABA)的课程核定标准,法学院高 年级学生还要参加一种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最后,学生在毕业前还要就所学科目写出一篇有相当份量的法律作品。
S.J.D.的学制一般为 3 年,第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题研究和理论学习,第二、三学年参加法律实务工作,在实践中加强对所研究课题的理解、认识,最终在毕业前 撰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不少博士生的毕业论文就是一部法学著作)。对于中国学生 来说,具有法学硕士学位者,达到学校英语学习要求(一般为“托福”成绩)和学术能力要求(即发表论文或学术著作的数量、质量)的,都可以获得美国大学法学院的录取。同样,法学博士阶段的奖学金也较难申请,但特别优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拥有大量学术出版物的人)总能获得丰厚的学业资助。